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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广东省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
2018-01-03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文体旅游)局,厅属各相关单位:

  2018年度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申报工作,提高项目质量,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继续重点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文化部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主要在“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三个类别进行优秀项目的征集、遴选工作。

 

  二、支持项目内容

  (一)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依托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具体包括:

  1.落实国家发展重大战略要求。对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示范性项目;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项目;对区域内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2.促进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创作生产及推广。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及其衍生品的开发项目;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的项目;文化内涵丰富、适应市场需求的特色演艺娱乐项目;跨区域文艺演出院线项目;特色鲜明、功能完备、体系健全的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推广平台建设项目;特色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及展示、交易、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高新科技与特色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

  3.提升特色文化小镇文化内涵。重点支持文化类特色小镇中文化内涵丰富、体现当地特色、具有显著引领示范效应的文化内容创作生产、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文化产品展演展览展示项目,以及促进文化企业孵化、创意成果转化、文化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

  (二)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具体包括:

  1.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优秀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创作开发运营,包括数字艺术展示、动漫游戏、虚拟现实、数字音乐、在线演出等原创数字文化内容的平台项目,体现数字文化产业内容、技术、模式和业态创新。数字文化创意技术与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包括体现交互式、虚拟化、数字化、网络化特征的文艺创作、文化创意设计、技术与装备研发和产业化的平台项目;引领新型文化消费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研发和产业化的平台项目;数字文化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与应用平台项目。

  2.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挖掘文化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开发艺术性和实用性有机统一、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优先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注册成立的企业)。

  3.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生态体系建设。文化创意在设计、制造、商贸、旅游等实体经济领域的集成应用和融合发展平台项目;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对接融合、人才培养平台项目,文化内容数字资源平台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联合的数字文化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创新与创业结合、孵化与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文化产业双创服务平台、众创空间项目,互联网+文化消费平台项目。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地文化部门高度重视,参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明电字[2017] 20号)(见附件),提前做好优质项目遴选和推荐相关推荐项目、材料准备工作。

  2.请厅属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产业发展工作需要,认真策划重大项目,做好相关项目筹备和申报准备。

  3.各项目申报单位可参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明电字[2017] 20号)(见附件)先行准备,具体申报材料仍以文化部后续下发2018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4.文化部2018年度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后,我厅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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