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资金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3号)规定,前海管理局现开展2020年度总部企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30日
二、申报主体
2020年度认定,或2020年以前认定且2020年度动态评估合格的总部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递交材料
申报单位通过前海总部在线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查
前海管理局主办处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前海管理局审定。
(三)公示
审定后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资金
资金扶持计划下达后,前海管理局与企业签订扶持协议,企业提交银行账户确认函、收款收据、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正式拨付资金。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3。
2.审查过程中如需机构补正材料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齐。
3.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前海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6668825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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