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引导企业以高质量科技供给助推高质量发展,并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突出、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好的产品,经研究,我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要求
(一)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二)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三)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生产过程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四)每家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二、 申报条件
1、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 申报产品须为近五年研发、近三年销售的产品。
3、 申报产品创新性强,拥有Ι类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
4、 产品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生产过程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5、 每家企业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3项。
三、 评价指标
第十条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主要从技术水平、知识产权、市场影响力、环保情况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
序号 |
指标 |
分值 |
1 |
技术水平 |
≤30 |
2 |
知识产权 |
≤30 |
3 |
市场影响力 |
≤30 |
4 |
环保情况 |
≤10 |
加分项 |
产品获得荣誉 |
≤30 |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0-37856321 、020-38458076 、020-3845866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广东生产力大厦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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