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我局现开展2021年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成长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三)申报主体被宝安区工信局认定为宝安区工业互联网供给资源池企业。
二、资助标准
(一)对被认定为宝安区工业互联网供给资源池企业的,给予每家 20 万元奖励;
(二)对被认定为宝安区工业互联网供给资源池企业且年营业收入超过 2000 万元的,追加 30 万元奖励;
(三)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刘工0755-27848803 ;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755-29991101。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其他项目的受理工作,敬请留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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