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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高企业营业收入增量贡献奖励项目的通知
2021-10-08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深宝规[2020]11号),现启动国高企业营业收入增量贡献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申报企业为2019年月度或年度首次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的企业;

  3.自纳入宝安区“四上”企业库年份起算,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增长30%以上,且仍在宝安区“四上”企业库、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咨询电话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29991101

  申报项目业务咨询电话:29998797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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