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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深圳市2021-2022年度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1-09-10
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人才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5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工作,我局决定开展深圳市2021-2022年度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质

  申报单位必须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培训机构资质,从事面向企业的专业人才培训业务两年以上。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深圳市2021-2022年度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计划项目申报指引》(见附件1)的要求,且计划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实施完成。优先支持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培训项目。

  (二)原则上管理类培训时间视培训内容需要而定,一般不超过2天;对有实训要求的培训项目须有与培训主题和内容相适应的实训环境和师资条件;技工、技师培训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专项支持,不在此申报范围。为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为1天以上的必须适当收费,最低收费标准每人每天不少于50元,最高不超过社会同类培训收费的三分之一。收费标准经我局核准后严格执行(在申报资金资助时,将参照收费情况核准培训人数)。

  (三)培训对象:对于每个培训项目,每家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世界500强企业、我市上市公司、经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当年度首次纳统的“小升规”企业、经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的基地优质入驻企业、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拟改制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和拟挂牌企业参训人数可放宽至5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培训项目经费预算:按场地设施、专家讲师、教材印刷、培训宣传、组织管理等科目编制。

  (五)每家申报单位根据企业需求、自身的培训经验和核心能力,最多只能申报2个培训方向,且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薛莹,82979564、82975903。

  技术支持:22740447、18898369886。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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