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重大工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1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我市重大工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征集、入库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条件
(一)项目建设单位须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范围内;
(二)项目的投资额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
(三)申请入库的工业项目总投资额应在5亿元以上。
二、入库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项目单位的入库申请。其中,项目申请审核并纳入《2021年度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三、其他事项
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参与项目征集,对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吕先生、张先生,电话:88127053、88102069)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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