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关于2021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厅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动漫企业认定、重点动漫企业年审、动漫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汇总等相关工作,请组织本地动漫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漫企业认定初审
申请认定为动漫企业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三)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l0%以上;
(五)具有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相应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
(六)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
(七)动漫产品内容积极健康,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八)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
二、注意事项
(一)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动漫企业实行年审制度有关要求,动漫企业不提出年审申请或年审不合格的,其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二)参与本次年审的相关企业请报送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
(三)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视情予以通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国荣,电话:020-37803455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动漫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清单.doc
附件2 重点动漫企业年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3 动漫企业年审申请表.doc
附件4 重点动漫企业年审申请表.doc
附件5 动漫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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