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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南山区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金融专业资格考试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1-05
各有关企业:

  鼓励辖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支持其通过多种学习培训方式考取金融行业高级资格证书,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现决定开展2021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金融专业资格考试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鼓励南山区金融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资格认证考试。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获得上述执业证书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情况,并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1. 在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执业资格证书;

  2.与辖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金融行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辖区缴纳社保;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金融专业资格考试奖励项目操作规程(2021年度).doc
附件2 南山区金融专业资格考试奖励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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