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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华区2020年高交会参展活动资助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0-12-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我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高交会参展活动资助的受理工作。请有意申请资助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高交会、国家级人才交流大会参展活动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最近一个年度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参展商,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标准

  对自费参展的单位给予展位租赁费用50%、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

 

  三、咨询电话

  高交会参展活动资助咨询电话:21048224(傅小姐)。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
高交会、国家级人才交流大会参展活动资助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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