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年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在深圳增资扩产,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圳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二) 2018年度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或2018年度的工业总产值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含5亿元,数据以上报统计局的单家企业年报数据为准);
(三) 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奖励条件、标准及方式
(一)最终获得奖励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法人以及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作法人单位的本市(含深圳特别合作区)工业企业;
2.2018年度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或2018年度的工业总产值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含5亿元,数据以上报统计局的单家企业年报数据为准);
3.2018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0%以上(含10%,数据以统计部门核算的年报工业增加值增速为准);
4.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奖励标准:对符合本指南中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2018年度新增年报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予以奖励。其中2018年度工业百强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2018年度工业总产值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非工业百强企业,奖励的最高额度为300万元;2018年度工业总产值5亿元(含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奖励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三)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8101602
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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