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0年度企业上市补贴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且依法在宝安区纳统;
2.企业已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
二、补贴标准
1.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本补贴措施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注意事项
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四、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方式:宝安区工信局企服中心:潘小姐,27848468。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
企业上市培育补贴申请表.docx
上一篇:关于2021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项
下一篇: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项目的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