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名额
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且属于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含粤菜师傅培训基地)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四)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
(三)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二)评审推荐。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确定我市推荐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各不超过2名)。
三、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57室。
联系电话:0755-88123195。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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