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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项目的申报通知
2020-10-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的项目。

 

  二、支持数量、方式及标准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

  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省级(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金奖以上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iF和红点其它奖项(产品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概念设计奖)、IDEA奖、GMARK奖、国家级(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和省级(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其他奖(银奖、铜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在以上机构工作的设计师;

  2.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4.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6.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二)专项条件

  1.从事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的企业或设计师,近两年内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F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等国内外权威机构颁发的知名工业设计奖项。设计方和制造方共同获得奖项的,以知识产权所有方为申报主体;

  2.奖项获得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申报之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附件3(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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