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山区第三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均可申报(2019年被首次认定为国高的南山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南山区倍增支持计划项目资金20万元;2019年被再次认定为国高的南山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南山区倍增支持计划项目资金10万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额
对2019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20万元财政奖励;对2019年度再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
二、申报对象
注册在南山区,且2019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三、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三)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四)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五)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0月16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项目资助的申报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光明区2020年第二批经贸会展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