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将开展能效对标专项扶持、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创建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专项扶持。现通知如下:
项目内容
一、能效对标扶持
(一)扶持范围:
1.对标对象
(1)工业企业
企业级:综合能效利用水平
设备级:制冷和供热系统(含主机、水泵及风机)、空压机及注塑机等电机系统。
(2)商贸酒店类企业
企业级:综合能效利用水平
设备级:制冷和供热系统(含主机、水泵及风机)
2.评价指标
(1)企业级
综合能效利用水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工业企业)、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及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商贸酒店)。
(2)设备级
制冷和供热系统:冷水机组COP、综合制冷能系数SCOP、供热锅炉热效率、水泵电机效率、泵系统运行效率、水泵吨百米耗电量。
空压机系统:排气单耗值、输入比功率。
注塑机:产品单位重量耗电量。
(二)扶持标准:
对委托国家、省、市认定的专业机构开展电机能效对标项目,按照项目相应服务费用给予50%的扶持,最高为10万元。
(三)审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准制方式。
二、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创建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扶持
(一)扶持范围:
已通过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审核并公示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的示范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示范项目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获得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立项批复的项目,按国家补助资金的15%予以配套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的服务机构予以每个项目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审核方式:
本扶持政策采用核准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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