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5-36624777
大项目专线:13682333449

新闻中心

News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动态 >
关于开展2020年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09
各相关企业:

  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现正式开展防疫效果奖励扶持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必须已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复工(由于复工备案平台已经关闭,在关闭前没有报备的企业,则不符合申请的基本条件,申报平台也将做出提示,企业将不能申报)。

  (二)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发生感染疫情事件(区有关部门自行核实,企业不需电话咨询,也不需提供材料)。

  (三)企业必须为法人企业:即企业营业执照中有“法定代表人”栏目。如有该栏目则属于法人企业,如没有则不属于法人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

 

  二、奖励标准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年产值超5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超30亿元不超过5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超10亿元不超过3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超亿元不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非“四上”中小微法人企业:一次性奖励3千元。

  企业的产值规模、所属行业等将由系统自动识别并确定(即申报书中的“企业性质”栏目),拟资助金额将在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书中体现。企业不需要电话咨询,也不需提供任何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9日

上一篇: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项目的申
下一篇:关于2020年福田区支持商协会发展项目的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