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文化企业:
根据《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精神,我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20年龙华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资助。
二、资助标准
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项目启动,支持额度按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20%,最高5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创意、文化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和中介服务活动的文化企业、文化园区运营管理公司;
(二)在龙华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和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三)经区文产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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