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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
2020-08-03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导向作用,按照《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深联合基金)协议书》要求,现启动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粤深联合基金是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简称省基金)的组成部分,按照“省市联合、立足区域、面向社会、公平竞争”的原则,围绕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求,支持在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鼓励区域合作与协同创新,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促进一批主流学科进入国家乃至世界前列,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三类。

  (一)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二)重点项目。面向全省开放申报,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三)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通过研究团队的支持方式,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在科技前沿领域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具体内容

  【青年基金】

  2020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青年基金项目不列参与者。

  申报条件:

  青年基金项目面向全省范围开放,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协调人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基金项目)。

  (二)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即 198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 38 周岁[即 198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以在系统提交的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附件为准)。

  (四)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五)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的,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六)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 10 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 3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支持领域及方向: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八大学科领域内自主选题申报。

  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独立研究能力和承担本学科领域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不少于 1 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 1 件;提交科技报告不少于 1 份。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重点项目】

  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围绕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重点支持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内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须由深圳地区依托单位牵头或参与合作申报。

  (二)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三)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或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须在系统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

  (四)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 100 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 3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支持领域和方向:

  2020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主要支持 7 个领域下的共 50 个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拟择优支持 1 项。具体课题见附件。

 

  【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通过研究团队的支持方式,围绕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需求,在科技前沿领域支持粤港澳科技人员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育国际化研究团队,提升粤港澳基础研究合作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深圳地区的省基金依托单位,且应联合香港或澳门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同申请。

  (二)研究团队应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

  (三)申请人为团队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是研究团队的协调人,应为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具有主持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

  (四)团队成员不超过 20 人。其中,团队核心成员不多于 5 人(含协调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至少包括 1 名港澳合作机构人员。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

  (五)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六)符合通知正文的申报要求。

  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 200 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 4 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预期成果要求:

  (一)在重点领域、方向上有力推动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研究团队的国内外影响力明显提升;在重点科学问题研究上取得突破,支撑关键核心技术发展。

  (二)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不少于 2 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 2 件,其中项目牵头单位与港澳机构合作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提交科技报告不少于 1 份。

  (三)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支持领域与方向:

  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围绕信息、地球科学领域共设置 3 个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拟择优支持 1 项。

  (一)信息科学领域

  本领域重点支持重大前沿领域的交叉学科技术研究,在光电子器件与集成技术、面向真实世界的智能感知与交互计算、大数据环境下人机物融合系统等方面取得突破,取得一批国内(国际)领先(先进)的研究成果,提升本地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性技术支撑。主要研究方向如下:

  1.面向 6G 的超高速复合微纳光子器件研究(申报代码:SZ2101,学科代码:F05)

  面向未来 6G 网络对无线通信和光纤通信的端到端超高速、低延迟、低功耗信息传输需求,研究基于电光高分子聚合物和硅基集成光学的太赫兹带宽电光调制器。立足于有机和高分子电光材料的应用基础,通过收敛合成、分子自组装和可控自发化学交联等分子工程手段,完成电光高分子材料的高效率、低成本制备和薄膜加工,又实现其超高电光系数、优异的热和光化学稳定性;研究和优化微纳结构中电场、光场等多物理场耦合及相互作用的机理,在此基础上研究超高速、高效率片上光场调控新原理和新方法;研究电光高分子聚合物和硅基集成光学的复合集成技术和工艺,优化光子器件的电光系数;最终结合硅基集成光学技术和电光高分子聚合物,优化电场与光场相互作用,实现对光场的超高速调制。

  2.基于增强现实技术的智能汽车仿真测试模拟器开发与应用(申报代码:SZ2102,学科代码:F02)

  通过对 AR 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趋势分析,开发针对未来智能座舱的整体测试环境和仿真系统,构建车内多通道信息交互架构等;结合智能驾驶、增强现实等技术特征,定标国际智能驾驶功能仿真测试标准,对智能汽车仿真测试模拟器智能辅助驾驶进行相应的设计、完善、升级与改造;开发基于增强现实技术的智能汽车仿真测试模拟器,形成模拟器评测体系,输出包括评测方法、评测流程、评测指标、评测任务等相关内容,为国内汽车产业智能驾驶座舱用户体验的提升提供理论依据,从而与国际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相衔接。

  (二)地球科学领域

  本领域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大气复合污染机制研究,在大气污染的海陆交互作用等方面取得突破,取得一批重要的科学发现,提升本地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基础与技术支撑。主要研究方向如下:

  1.海-陆大气物理化学相互作用及其对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的影响研究(申报代码:SZ2201,学科代码:D05)

  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大陆与海洋气团相互影响规律,聚焦海洋源关键大气化学组分的排放、演化及与大陆源污染物的相互作用,揭示其海-气交换过程、环境调控因素并量化其通量,以及与大陆源污染物相互作用的关键光化学、非均相反应、液相反应过程及影响,评估其对大气氧化性、臭氧及二次气溶胶生成的影响,据此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建议,支撑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相关附件:
2020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pdf
2020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pdf
2020 年度粤深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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