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展会专项扶持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开展2020年度展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龙岗区;
(二)纳税地、统计地在龙岗区;
(三)上一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万元。
二、扶持标准
对已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企业,如市级扶持未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1:1比例配套扶持;如市级扶持超过实际发生展位费的50%,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与市级扶持的差额给予扶持;对未获得深圳市参展费用扶持的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展位费60%给予扶持。一个企业每个展会扶持额最高为3万元,一个企业1年扶持总额最高为30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8日
相关附件:
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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