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1〕50号),为做好2022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我厅制定了《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省级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第二批省级项目库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一)渔业产业发展项目
(二)现代种业提升项目
(三)种植业类农业农村技术示范项目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项目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本《指南》的申报对象为省级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由省级单位统一审核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已完成的项目不能申报本批项目,申请财政资金。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根据标准格式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五)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22年入库项目均应按照规范文本编制,开展预算评审,不同类型项目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项目不予纳入2022年项目库。
三、申报项目具体内容
【渔业产业发展项目】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项目实施,着力构建广东渔业产业发展标准体系,补齐渔业产业发展短板,加快现代渔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我省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项目
1.广东省渔业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
制定广东省渔业产业标准(包括养殖、保活保鲜、加工流通、产品等),构建广东省渔业产业系列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广东省渔业产业标准体系表,建立广东省渔业标准数据库;收集、整理和汇编渔业相关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及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渔业标准等。
(2)绩效目标
①制定渔业生产标准,构建广东省渔业产业系列标准技术体系:制修订广东省特色渔业生产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标准等)10项及以上(形成报批稿),主要针对养殖、保活保鲜、加工流通、产品等涵盖渔业生产全产业链的标准,建立2个品种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构建广东省渔业产业系列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广东省渔业标准体系表;
②形成广东省渔业标准化调研报告:调研不少于30家省内渔业主产区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充分了解广东省渔业生产企业标准化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等,形成广东省渔业标准化调研报告;收集整理和汇编渔业相关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及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渔业标准等,编制《广东省渔业标准汇编》、《渔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汇编》,为渔业生产养殖企业及养殖户、消费者、政府监督部门、科研院校提供国内标准、技术法规和标准化工作动态等信息。
(3)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渔业标准相关科研院所(含中央驻粤渔业科研单位),且为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申报主体应常年从事渔业标准化工作,具有五年或以上渔业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
(4)项目资金额度
项目资金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2.休闲渔业公共品牌创建及推广系列活动项目
(1)建设内容
创建广东省休闲渔业公共品牌及标识,制定品牌使用办法;开展休闲渔业发展模式总结和精品路线推介、推广活动;制定休闲渔业团体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绩效目标
创建广东省休闲渔业公共品牌标识1个,完成品牌使用办法制定,开展推广活动1场次;总结和推介4种以上休闲渔业发展模式,组织1场次休闲渔业精品路线推介、推广活动;制定1个以上休闲渔业团体标准并组织实施。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含社会团体组织)。
②申报单位有较专业的人才队伍,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③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具有休闲渔业行业资质,且“十三五”以来(2015-2021年)参加过省级以上或政府部门组织的休闲渔业相关项目,项目须已完成验收。
(4)项目资金额度
项目资金额度不超过8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3.广东省水产品进出口行业国际交流与渔业品牌推广项目
(1)建设内容
举办广东水产品进出口企业与国外代理商采购商专场国际交流活动,邀请各国领馆与相关部门参与活动,推广广东省优质水产品,为双方企业解读政策、提供帮助。
(2)绩效目标
举办广东进出品水产品国际交流活动1场。收集材料、拍摄视频,完成记录片1部。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含社会团体组织)。
②申报单位有较专业的人才队伍,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4)项目资金额度
项目资金额度不超过8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现代种业提升项目】
(一)总体目标
为充分发挥种业在农业生产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2022年重点支持种质资源、育种创新、良种繁育、新品种研发、品种品质分析与等级测定等相关项目建设,推进我省种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种业振兴,全面提升我省现代种业发展水平,引领支撑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全省现代农业发展。
(二)扶持项目
1.广东省水禽群体遗传研究项目
(1)建设内容
针对我省狮头鹅、乌鬃鹅、阳江鹅、马冈鹅等地方鹅品种血缘混杂、群体遗传结构未知、遗传进化关系不清、遗传多样性不明等问题,利用基因组测序数据开展群体遗传研究,对不同地方鹅品种间群体遗传关系、血缘混杂情况、各品种遗传多样性情况进行分析,并筛选可用于分子选育的遗传标记,为制定科学的地方鹅品种保种方案和开展地方鹅品种选育提供技术支撑。
(2)绩效目标
完成我省所有地方鹅品种群体遗传分析,揭示出不同地方鹅品种间群体遗传关系、血缘混杂情况、各品种遗传多样性情况,形成广东省地方鹅群体遗传研究综合性报告1份,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分子辅助保种方案,筛选可用于分子选育的遗传标记1-2个。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由广东省内从事水禽遗传育种及相关技术研究的省级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事业单位等独立法人机构申报、实施。
②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相关科研条件,拥有省级以上从事水禽遗传育种相关研究的重点实验室优先。
③申报对象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4)项目资金额度
项目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8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
【种植业类农业农村技术示范项目】
(一)总体目标
开展生态茶园示范创建和茶叶品牌宣传推广,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高质量示范基地,推进我省种植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分析研究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先进模式,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为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证支撑。
(二)扶持项目
1.2022年广东茗茶评鉴及叹茶系列推广项目
(1)建设内容
①举办2022年广东茗茶评鉴活动,组织省内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的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评鉴,通过专家评鉴、大众评鉴等方式,评选具有广东代表性的茗茶。
②开展品牌宣传与推广,举行广东叹茶系列宣传活动。
(2)绩效目标
完成广东茗茶评鉴抽样工作1项,举办广东茗茶专家评鉴和大众评鉴活动各1场次,评出不少于30个广东茗茶产品。开展广东名称品鉴活动和品牌宣传与推广,至少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推广10次。举行广东叹茶系列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提升广东茶叶知名度。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广东省茶产业联盟成员单位或省级从事主流媒体宣传机构。可单独申报或者联合申报。
②申报条件:在茶叶产业研究和品牌宣传推广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人才队伍优势,承担过省级及以上茶叶赛事活动经验,具有茶叶品牌推广平台优势,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4)项目资金额度
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2.广东生态茶园创建与评定项目
(1)建设内容
①推进广东茶叶主产区生态茶园建设发展,总结生态茶园建设成效。
②完善生态茶园建设标准。
③指导我省各茶叶主产区生态茶园建设工作,认定一批符合生态茶园建设标准的茶叶种植基地,评定发布2022年广东生态茶园名单。
(2)绩效目标
指导不少于10个地市茶叶主产区生态茶园建设工作,推动全省高标准茶园建设。评定一批符合我省生态茶园建设标准的茶叶种植基地,辐射带动茶叶面积不低于10万亩,完善广东生态茶园建设标准。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广东省省级茶叶产业科研机构。
②申报条件:在广东省财政预算管理系统中有独立的单位预算编码,在茶叶产业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人才队伍优势,具有省级及以上生态茶园建设类课题研究经验,熟悉广东省生态茶园建设发展情况,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4)项目资金额度
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3.粤港澳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估及模式推广项目
(1)建设内容
①全面、深入调研、分析珠三角九市及香港、澳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先进模式,分析、评估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挖掘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为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证支撑。调研搜集50个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案例,总结、归纳经典案例的特点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做法。
②实地调研和资料分析,完成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典型案例宣传册,内容包括50个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案例概况、特点和经验总结。借助都市现代农业研讨会、都市现代农业观摩会等,发放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典型案例宣传册,宣传推广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经验,带动全省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绩效目标
编制《粤港澳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典型案例汇编》(归纳典型案例50个以上),印发宣传册,推广粤港澳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先进发展模式,形成粤港澳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先进模式分析报告。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申报对象:广东省内从事都市现代农业研究的省级科研、教学单位。
②申报条件:在广东省财政预算管理系统中有独立的单位预算编码,申报单位应具有都市农业研究平台或资质,申报单位承担过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研究、规划等工作,课题团队力量强,具备都市现代农业专题研究理论基础、专业知识以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大湾区以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发展情况,课题负责人具有正高及以上职称,从事过都市现代农业相关研究;有出版和编著相关书籍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杂志发表过相关论文。
(4)项目资金额度
粤港澳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先进模式推广项目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以下内容:粤港澳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先进模式分析、案例收集、报告编写,印发宣传册、宣传推广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项目】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面向市场需要,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能力验证与技能,提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组织对全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对试行合格证制度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扶持项目
1.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项目
(1)建设内容
开展2022年度省级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包括例行监测、风险评估和专项监测。
(2)绩效目标
完成2022年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所下达的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数据汇总分析(包含但不限于病虫害调查、问题样品的原因分析和追踪调查)等任务。申报具体监测任务类型、样品检测量和检测项目可参考《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东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86号)及《关于调整2021年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网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http://dara.gd.gov.cn/zwgk2278/bmdt/content/post_3234065.html)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检测机构)。
②具有省(或部)级CMA和CATL资质证书,并具有承担监测项目的资质或能力。
③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具有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资格或国家级分析测试中心资格;近5年(2017-2021年)参加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且3年或以上结果为合格或满意的。
④任务下达单位对其开展了验收而未通过的单位近3年内禁止再次申报。
(4)项目资金额度
①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农办财〔2018〕2号)》,对蔬菜、水果、食用菌和茶叶等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预算标准为:每个样品1200元。对牛肉、羊肉、猪肝、猪肉、禽肉和禽蛋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预算标准为:每个样品1600元。对大宗淡水、海水养殖鱼类等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预算标准为:每个样品2800元。
②项目承担单位需要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资金测算依据。财政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最终测算核实金额为准。
2.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1)建设内容
开展2022年度省级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2)绩效目标
完成2022年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所下达的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重大节假日应急监督抽查、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飞行检查等),并对抽样过程实施质量监督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实地调研等相关工作。申报样品检测量和检测项目可参考《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东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86号)及《关于调整2021年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网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dara.gd.gov.cn/zwgk2278/bmdt/content/post_3234065.html)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检测机构)。
②申报单位有较专业的人才队伍,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③具有省(或部)级CMA和CATL资质证书,并具有承担监测项目的资质。
④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具有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资格或国家级分析测试中心资格;近5年(2017-2021年)参加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且3年或以上结果为合格或满意的。
⑤任务下达单位对其开展了验收而未通过的单位近3年内禁止再次申报。
(4)项目资金额度
①对蔬菜、水果、食用菌和茶叶等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预算标准为:每个样品约1600元。对牛肉、羊肉、猪肝、猪肉、禽肉和禽蛋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预算标准为:每个样品约1800元。对大宗淡水、海水养殖鱼类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预算标准为:每个样品约3200元。
②项目承担单位需要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资金测算依据。财政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最终测算核实金额为准。
3.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和能力提升项目
(1)建设内容
为全面评估和提升我省农产品质检体系技术能力水平,开展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及国家技能竞赛有关工作。范围包括:
①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种植业产品)相关工作。
②畜禽产品中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畜禽产品)相关工作。
③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水产品)相关工作。
④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评估及技能竞赛相关工作。
(2)绩效目标
①完成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达到100个以上,完成数据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种植业产品)选手选拔、国赛种子选手集训及参赛指导、大赛总结表彰等工作。
②完成畜禽产品中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达到100个以上,完成数据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畜禽产品)选手选拔、国赛种子选手集训及参赛指导、大赛总结表彰等工作。
③完成种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达到100个以上,完成数据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水产品)选手选拔、国赛种子选手集训及参赛指导、大赛总结表彰等工作。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检测机构)。
②具有省(或部)级CMA和CATL资质证书,从事省级或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③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近5年(2017-2021年)参加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农产品(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均为合格或满意及以上的;近5年(2017-2021年)具有组织省(或部)级能力验证及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优先,包括种植业产品或畜禽产品或水产品。
(4)项目资金额度
①承担开展上述三个类别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及技能竞赛相关工作的单位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每个类别不超过50万元。
②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4.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项目
(1)建设内容
构建丝苗米、荔枝、禽蛋、乌鳢等4个代表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打造以质量提升为导向的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试点基地,以基地为载体创建全产业链标准实施机制并进行审核评价,提升生产主体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开展种植、畜禽和水产等标准制定指导、宣传和实施的跟踪评价等。
(2)绩效目标
试点构建4个代表农产品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综合体并进行审核评价,制修订相关标准40-60项,打造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示范基地4-8个,按标生产培训400-600人次,审核评价标准100-200项,以代表产品为主线的全产业链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机构)。
②从事相关品种的种养殖等产业链标准研究工作5年以上,技术团队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③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近5年(2017-2021年)参加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具有组织省(或部)标准化工作经验的优先。承担过省相应项目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
(4)项目资金额度
①丝苗米、荔枝、禽蛋、乌鳢等4个代表产品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每个产品不超过50万元。
②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5.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市场准入衔接试点项目
(1)建设内容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范围包括:
①制定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追溯衔接方案及制度;
②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应用宣讲、宣传、展示,应用“粤农合格小程序”对入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查验、记录、传递《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溯源信息;
③实施并完善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记录、传递《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信息制度,收集、统计、分析试点主体《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记录、传递情况;
④汇集产地、流通、销售各环节溯源信息,开展日常收购查(验)证、销售示(开)证、产品带证(码)等管理,推进“一码”溯源。
(2)绩效目标
申报单位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记录、传递制度,完善各环节主体追溯信息。申报单位场所内经营主体实现一码追溯产地、流通、销售等全链条追溯信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追溯衔接新模式。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检测机构)。
②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③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且场所内有一定数量规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交易产品具有代表性。
(4)项目资金额度
本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6.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项目
(1)建设内容
对试行合格证制度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采集和评价相关工作,包括:
①跟踪评价对象。对全省范围内试行合格证制度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安信用体系信息采集;
②跟踪评价方式和指标体系。对上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可持续、公益性的农安信用量化评价,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
③推进信用信息应用。结合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对农安信用评价体系做出评价,并依据分析结果,给出推动农安信用联合使用和开展农安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建议。
(2)绩效目标
完成对用证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工作:①建立农安信用信息采集数据库,逐步形成农安信用大数据系统;②建立和完善农安信用评价体系;③形成农安信用评价分析报告;④形成农安信用体系评价结果应用建议报告。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专业人才队伍。
②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和检测相关工作,承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合格证制度建设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为正高职称的优先。
(4)项目资金额度
本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7.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团体标准体系建设与应用项目
(1)建设内容
紧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农业标准化协会的工作职能,为粤港澳大湾区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团体标准体系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通过组织制定、应用推广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团体标准,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和监测,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程度,助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绩效目标
紧密围绕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团体标准的征集、立项、管理、归口、发布、应用推广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等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农产品团体标准体系,跟踪梳理已发布相关标准的实施情况;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团体标准体系的建设需求,为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生产规划提供技术指导,协助1-2个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机构或品牌企业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颁布、应用及推广示范。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检测机构)。
②广东省专业从事农业标准化的社会公益组织,具备发布实施团体标准的资格。
③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近3年(2019-2021年)参加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具有组织省(或部)标准化工作经验的优先。承担过省相应项目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
(4)项目资金额度
本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8.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跟踪评价和满意度调查项目
(1)建设内容
①对已命名的第一、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跟踪评价。采取书面考评与现场考评结合的方式,承担2022年度对云浮市、梅州市梅县、汕尾市陆丰市、广州市番禺区、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惠州市惠东县、肇庆市德庆县、清远市阳山县、湛江市徐闻县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指标体系要求(可查阅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nybgb/2014/shier/201712/t20171219_6111628.htm)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跟踪评价。
其中,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即云浮市的跟踪评价还包括分别对云浮市所辖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云安区、云城区等5个县(市、区)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的跟踪评价。
②对正在创建的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承担2022年度对广东省内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即肇庆市、广州市增城区、珠海市斗门区、阳江市阳东区等上述1市3县(区)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包括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知识宣传普及情况、投诉举报情况、遇到问题的处置情况、质量安全状况等多个方面的满意度(可参见农业农村部网站《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http://www.moa.gov.cn/nybgb/2014/shier/201712/t20171219_6111628.htm)。受托单位根据以上内容结合我省实际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
(2)绩效目标
①形成对已命名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报告。跟踪评价结束后,形成对云浮市、梅州市梅县、汕尾市陆丰市、广州市番禺区、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惠州市惠东县、肇庆市德庆县、清远市阳山县、湛江市徐闻县等1个市、8个县(市、区)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跟踪评价报告一份(报告包括文字评价性综述或总结、考核指标体系得分情况表等)。
②形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结束后,形成4个调查报告,即对肇庆市、广州市增城区、珠海市斗门区、阳江市阳东区分别形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群众满意度报告各一份,并附调查形成的原始数据。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专业能力。
③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4)项目资金额度
本项目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60万元,其中,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跟踪评价不超过30万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满意度调查不超过30万元。
项目资金包括实施跟踪评价和满意度调查过程中租车、食宿费、人员劳务费、会议费、数据整理、报告编写等所有费用。项目申报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9.广东省食用农产品重点治理品种(“三棵菜”)病虫害防治关键技术攻关研究(2022年)
(1)建设内容
明确广东省豇豆、韭菜和芹菜主要病虫害,以豇豆、韭菜和芹菜主要病虫为对象,筛选高效低风险农药,并验证田间防控效果,指导相关企业联合开展小宗作物登记。根据病虫害的危害特点,研究农药精准使用技术,减少农药的使用,降低农药残留的风险。结合生物防控、农业防控、物理防控等技术,创新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
(2)绩效目标
以豇豆、韭菜和芹菜主要病虫为对象,每种筛选出高效低风险农药3种以上,精准使用技术1项,田间验证防控效果,并制定病虫单项防控技术规程,每个品种集成绿色环保防控模式1套以上。
(3)申报对象及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检测机构)。
②申报单位有专业的农药人才队伍,拥有部级农药重点实验室,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③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在生物农药研发方面,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国家级科技奖励,起草发布过防控农业有害生物的化学农药与生物农药防控技术规程。
(4)项目资金额度
①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用于豇豆、韭菜、芹菜病虫害防治关键技术攻关申报省财政补助资金分别为100万元、70万元和30万元。
②项目承担单位需自行测算项目需求金额,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终资金补助金额以我单位测算核实为准。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上一篇:关于第二批省级公共海外仓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对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