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开申报,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分别采取竞争择优、事后奖补、地市科技局推荐、定向委托等方式,经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遴选支持项目和入库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 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提供承诺函,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事前立项的,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自动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和申请变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现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三、专题内容(专题一至专题八)
专题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专题编号:20201402)
(一) 申报内容。
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支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完成单位。本项目将科技成果包含的知识、思想、方法、主要突破等,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图书作品、实物模型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推广。
(二) 考核指标。
1.制作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微视频,时长不少于 5 分钟,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公众发布;
2.编印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图书作品不少于 1 部;
3.制作重大科技成果展板或实物模型,参加科技成果系列展示活动,或在大型科技场馆中展示。
以上考核指标完成其中一项即可,科普项目成果需在封面或封底标注省科技厅资助。
(三) 申报条件。
1. 2015~2019 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完成单位;
2.申报负责人应当为获奖项目完成人;
3.申报单位应当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科技成果已获得往年同专题立项支持的,不予受理。
(四) 资助方式。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1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10 项。
项目执行期为 1 年。
专题二: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专题编号:20201403)
(一) 申报内容。
依托重大创新平台(主要包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省实验室、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推动科技资源共享。鼓励重大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面向中小学生加大开放力度。注重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展示,体现科普的现代化和互动性。针对不同的活动群体制订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知识介绍、体验和探究、实践操作等科普活动,实现寓教于乐,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认识了解重大科技进展。
(二) 考核指标。
1.制订科普教育活动方案和科普教程,并向社会公布;
2.开展高质量科普活动条件能力建设,分类制作科普专题宣传片、宣传手册,配备现代化、数字化、专业化的展示手段等;
3.每月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不少于一周;
4.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不少于5 场(次);
5.参加广东科普嘉年华、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展示科技创新成果。
(三) 申报条件。
1.牵头单位应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省实验室、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龙头企业依托的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备基本的对公众开放条件和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认知度;
3.申报单位已获得往年同专题立项支持的,不予受理。
(四) 资助方式。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5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4 项。获得立项资助的重大创新平台,直接授予省科普教育基地相关称号。
项目执行期为 1 年。
专题三: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专题编号:20201404)
(一) 申报内容。
支持开展各类科普作品、科幻作品和科普创意产品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打造广东科普创作精品。开展科普图书、科普读物作品编撰;进行科普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科普动漫游戏等制作开发;组织科普教具玩具发明、线上线下科普课程开发、科普剧创作等。
(二) 考核指标。
1.出版科普图书、科普读物、科幻作品 1 册(部);
2.制作科普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科普动漫游戏等 2部,每部时长不少于 3 分钟;
3.开发科普教具玩具、线上线下科普课程、科普剧等 2 项(部),提供设计方案、脚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考核指标完成其中一项即可,所有作品应为原创。
(三) 申报条件。
鼓励科普作者、科普作家、科幻作家和科普从业人员等依托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四) 资助方式。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1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20 项。
项目执行期为 2 年。
专题四:广东科普联盟建设(专题编号:20201405 )
(一) 申报内容。
支持科普旅游、健康科普、科普产业、科普传播等各种行业组织,整合政府、社会、企业的科普资源,建设科普创新发展联盟。制定科普创新联盟章程和发展规划,搭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引导联盟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科普传播等工作,通过联盟集合行业力量,协同创新科普产品,丰富科普供给,完善科普服务,提升科普条件能力。
(二) 考核指标。
1.每年召开不少于 1 次联盟工作会议,制定宣布行业科普联盟章程和发展规划,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2.每年举办不少于 1 次科普研讨交流活动;
3.组织联盟成员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开展科普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 5 万人次。
(三) 申报条件。
1.联盟应当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前成立,并且为全省性的科普联盟,成员覆盖广东省三分之二及以上地市;
2.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且是联盟发起单位;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联盟组织能力,有承担科普行业民间组织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
(四) 资助方式。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5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2 项。
项目执行期为 2 年。
专题五:科普研学试点(专题编号:20201406 )
(一)申报内容。
支持开展科普研学,发挥科普综合场馆、教育基地等科普主阵地作用。支持法人主体依法依规组织包括粤港澳台在内的四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到国家和省、市各级科普教育基地、研学基地等参观体验或研学。
(二) 考核指标。
1.提供不少于8条科普研学线路,其中到省内本市(本基地)以外的线路不少于4条;每条线路应当提供不少于2项参观体验内容或研学课程;
2.按照提供的路线和内容,免费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科普研学不少于2000人次,每次40-100名学生,其中组织2天等多天研学的次数不少于10次,多天研学总人数不少于400人次;
3.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科普研学旅行组织实施实力、经验和成功案例,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
3.申报单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广告。
(四) 资助方式。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50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2项。
项目执行期为 1 年。
专题六:应急科普“新冠肺炎战疫行动”专项奖补(专题编号:20201407 )
(一) 申报内容。
支持医疗疾控、健康教育、学校、企业、科研院所、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科普教育基地等机构或平台,以科普巡展、科普视频、科普读物、科普讲座、科普动漫、科普推文等公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行及时广泛深入的科普传播。
(二) 考核指标。
围绕普及科学防治新冠肺炎知识,传播科学防治新冠肺炎方法,宣传公共卫生和复工复产的相关知识与方法。
1.研究开发防疫抗疫科普主题展 1 项,线上惠及公众不少于 5万人次,并提供不少于省内 2 个站点的线下巡展方案;
2.编制防控新冠肺炎相关的科普读物、科普宣传册等不少于10 部(册),其中面向青少年学生群体的不少于 2 部(册),线上线下惠及公众总数不少于 50 万人次;
3.创作防控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微视频、微电影、动画等 10部,每部不少于 3 分钟,并通过电视台、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播出,总点击量不少于 50 万次,并提供原视频播放地址;
4.开展防控新冠肺炎专题网络直播讲座不少于 3 次,其中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讲座不少于 1 次,发表防控新冠肺炎专题科普推文不少于 10 篇,总点击量不少于 50 万次。
以上项目考核指标完成其中一项即可,所有内容应为原创。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在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20 年 1 月 23 日启动)后,及时、广泛、有效的进行科普传播,提供 2020 年 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期间围绕申报内容开展科普传播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 资助方式。
事后奖补,支持强度 2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10 项。
专题七: 2019 年科普传播平台运营奖补(专题编号:20201408 )
(一) 申报内容。
支持省内媒体(包括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围绕科技创新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成果等,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以前沿科技、公共卫生、绿色环保、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养殖种植、破除迷信等为主题内容,创作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科普动画、图文报道等作品,进行广泛传播,提升全民科学素养。
(二) 考核指标。
围绕申报内容开展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惠及民生,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系列科普传播活动。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平台进行科普传播,并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进行科普传播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 资助方式。
事后奖补,支持强度 2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10 项。
专题八: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范(专题编号:20201409 )
(一) 申报内容。
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建立校园科学馆(室)或升级改造现有的校园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校园科技活动场所,设置教学阅读区、地方特色区、科技创新区、创客实践区、成果展示区、未来畅想区等功能区域,配备互动性强的展教、实验产品,摆放科普展板、科普图书等科普产品,嵌入数字化科普信息终端,开展身边科学、健康卫生、绿色环保、低碳生活、安全应急、科技发明创新实践、科学小实验等各类科普活动。
(二) 考核指标。
1.充分利用校园场地,拿(腾)出不少于 1 间标准教室或一定的空间场地,分区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域;
2.配备不少于 10 件(套)互动性强的科普展教、实验产品;
3.摆放科普图书、科普展板及科技创意作品;
4.嵌入数字化科普信息终端 1 套;
5.开发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开展身边科学、健康卫生、绿色环保、低碳生活、安全应急、科技发明创新实践、科学小实验等主题科普活动。
(三) 申报条件。
1.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享受省财政支付转移的县区)15 个地市,每个地市科技局推荐 5 所本市中小学校,优先推荐校园科学馆(室)项目尚未覆盖的县(市、区)的学校;
2.推荐的中小学校应具备基本的场地资源,能够安排不少于 1间标准教室或一定的空间场地用于校园科学馆(室)建设,其中小学不少于 1 间标准教室,初中、高中、职中等不少于 2 间标准教室;
3.被推荐的中小学校应提供建设或升级改造科学馆(室)简要方案;
4.校园科学馆(室)应配备不少于 1 名专/兼职科技辅导员;
5.校园科学馆(室)应开放共享,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 资助方式。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20 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 40 项。
项目执行期为 1 年。
四、专题内容(专题九至专题十四)
专题九:依托大型科技场馆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普及活动(专题编号:20201410 )
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广东科普嘉年华等活动是我省目前范围最大、水平最高、代表性最强的重大科普品牌活动,并落户在广东科学中心,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支持。广东科学中心作为广东省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的大型综合性科普场馆,自开馆以来,承接和举办了广东省创意机器人大赛、全国科技创新大赛、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和亚太科学中心协会年会等众多省、国家、国际重大科技创新普及活动,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完善的科普服务设施、丰富的活动组织经验和突出的活动组织能力。项目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有利于充分利用和发挥广东科学中心的综合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和提升我省重大科普品牌活动知名度、影响力。
(一) 申报内容。
依托大型科技场馆组织开展重点科普活动。组织开展广东科普嘉年华、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粤港澳台地区大学生科学影像大赛等系列重点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条件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校园科学馆(室)规划建设及培训;组织开展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活动等。
(二) 考核指标。
1.举办 2020 年广东科普嘉年华主场活动;
2.举办 2021 年广东省科普讲解大赛;
3.开展 2021 年粤港澳台地区大学生科学影像大赛;
4.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建设及运营;
5.开展防疫抗疫主题展省内巡展不少于 1 站;
6.开展 2020 年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活动;
7.协助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规划建设,并为每个校园科学馆(室)培训科技辅导员 1-2 名;
8. 面向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不少于5 场(次)。
(三) 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科学中心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 500万元,持续支持 2 年。
专题十:组织开展“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专题编号:20201411 )
“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是企业与政府对话和信息交流的新渠道,是一个高规格、高质量的围绕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沟通交流研讨平台,受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区等机构的热烈好评。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具有承担组织研究促进广东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及其发展对策能力,研究广东生产力发展现状并对发展态势作出预测,面向企业技术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服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科技服务职能。近年来,成功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寰宇生产力论坛及其他各类论坛、会议、培训等重大活动,具备强大的科技服务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项目定向委托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组织能力优长,有利于创建“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知名品牌,将其打造成在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华南地区科技界有影响力的科技论坛品牌,更好的支撑科技创新和科技强省建设。
(一) 申报内容。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聚焦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科技创新热点难点主题举办论坛活动,了解企业和社会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通过论坛活动,了解科技型企业发展现状和诉求,明晰广东产业发展趋势和关键核心技术,汇集各方专家智慧,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打造一个科技信息解读、创新政策发布、科学思想深度交流、创新观点理性碰撞的互动平台,为制订广东科技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二) 考核指标。
1.举办“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不少于 10 期;
2.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园区等开展 “岭南科学论坛·湾区创新论坛”,参加论坛演讲的专家学者不少于 40 人,参与总人数不少于 5000 人次。
(三) 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 50 万元,持续支持 2 年。
专题十一:万维望远镜宇宙漫游制作大赛(专题编号:20201412)
万维望远镜宇宙漫游制作大赛是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的一项全国性天文科技竞赛活动,由中国天文学会、国家天文台联合发起,旨在倡导数据驱动的科普教育理念,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传播科学知识,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三届。第四届大赛由国家天文科学数据中心、广东实验中学、广东天文学会、中国天文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承办。项目定向委托广东天文学会承担,有利于推动天文前沿科研成果在天文教育中的应用,推动国际上盛行的“数据驱动的科普教育”理念在我国的落地生根和发展,推进我省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一) 申报内容。
组织举办第四届万维望远镜宇宙漫游制作大赛,开展宇宙漫游天文科普视频作品的科技实践活动和作品评选,举办宇宙漫游天文科普交流活动,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和传播优秀的宇宙漫游科普作品。
(二) 考核指标。
1.选拔不少于 90 部作品参加竞赛;
2.举办不少于 2 场宇宙漫游天文科普交流活动,受众不低于500 人;
3.通过网络媒体平台组织作品推广活动,点击量不少于 10 万次;
4.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报道宣传不少于 10 次;
5.积极参加广东科普嘉年华、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展示大赛成果。
(三) 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天文学会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 40 万元。项目执行期为 1 年。
专题十二: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题编号:20201413 )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目前我省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具示范性和导向性的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单位联合主办,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牵头具体承办,至今与国家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同步组织 35 届,深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好评。参加省赛选拔的有来自全省各地两万多所中小学校、中专和技校,累计参赛选手及观摩师生超过 200 万人次;近三年省赛评出一、二、三等奖 2002 项、获得国家级奖项 102项和国际赛奖项 6 项。项目定向委托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担,继续支持大赛做强做大活动品牌,利用各类科技创新教育资源,发挥各地大赛成果带动作用,继续培养宏大的科技创新生力军,为我省持续科技创新储备后备力量。
(一) 申报内容。
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实践活动和少儿科幻画评选;支持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推荐省赛评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国赛优胜者代表中国参加美国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欧盟青少年科学竞赛等国际赛事。策划组织各地科技辅导员及获奖学生前往“十佳”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技研学活动,增强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发挥各地科技创新大赛成果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科技教育专家、科技体验活动等资源,多形式送进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
(二) 考核指标。
1.选拔不少于 100 名全省各地骨干辅导员老师参加省赛;
2.举办不少于 3 场专题活动,其中评选不少于 10 个优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参加全国赛,评选全省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
3.回收不少于 100 份活动评价调查问卷,满意率不低于 85%;
4.在全国、省级报刊或网络报道宣传不少于 5 次;
5.支持“十佳”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条件能力建设;
6.结合“蓓蕾计划”等科普活动,把科技创新教育送进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
(三) 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 100 万元,持续支持 2 年。
专题十三:广东省青少年发明创新及科技实践系列活动(专题编号:20201414)
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广东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等系列创新活动是我省青少年展现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活动平台。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作为我省唯一以发明创造为主题的全省性少年儿童科技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七届,是全省乃至粤港澳地区极具品牌影响力的传统活动项目,广东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在 2019 年举办首届赛事,便吸引全省各地 3856 人次师生参与现场活动以及约 7000 人次前来现场观摩,成为我省活动形式最丰富的综合类科技创新活动之一,系列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由广东发明协会牵头主办。项目定向委托广东发明协会承担,支持协会充分利用丰富的活动举办经验和优秀的活动组织策划能力等优势,致力于开展广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广东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等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启迪青少年创新思维,大力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
(一) 申报内容。
组织举办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省青少年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大赛及成果展评活动;举办科技辅导员专题培训讲座及交流活动;评选优秀选手、团队、成果作品、科技辅导员,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性以及国际性的发明创造类、创新思维类、科学发明实践类赛事。
(二) 考核指标。
1.组织全省及港澳地区中小学生参加省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省中小学创新思维及科技实践推广活动,并组织省内不少于 150 所中小学、300 名科技辅导员、1500 名学生参加相关竞赛,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 10000 人次以上;
2.举办不少于 10 场专题培训及相关推广活动;
3.推荐优秀选手、队伍、成果作品参加全国性以及国际性的创新思维类、科学发明实践类赛事;
4.省级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 30 次。
(三) 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发明协会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 150万元,持续支持 2 年。
专题十四:广东省创意机器人科普教育创新实践平台建设(专题编号:20201415)
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是我省规模大、实力强、覆盖广的科普场馆行业组织,目前拥有会员单位 34 家,成员包括广东省省级科技场馆、地市级科技场馆、各级科协(具科技馆功能)、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普场馆以及科技企业等。多年来,通过广泛协调会员单位,联合开展广东省创意机器人教师培训、进校园、研学、大赛等系列创意机器人创新实践教育活动,已在全省 21 个地市约 7000 间(次)学校推广普及,并传播辐射到省外和境外香港、澳门、韩国、马来西来、土耳其等地,直接参与的师生超过 24 万人次,其中培训全省科技类教师超过 2 万人次,普惠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中小学生约 10 万人次,在全省科普场馆资源共建共享、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科学教育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和社会效益。项目定向委托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承担,能充分发挥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的会员单位资源和渠道优势,有利于提升创意机器人科普教育创新实践平台建设,有利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广泛传播、复制和提升创意机器人创新实践教育活动模式,积极推动我省“馆校结合”科普育人工程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一) 申报内容。
支持整合科普场馆资源,推动科普场馆+中小学校紧密结合,联合开展创意机器人科普创新实践系列教育活动。构建全省科技教师科普培训平台;组织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开发创意机器人科普教具;联合各地科普场馆、科技和教育部门、以及科协等机构,推动科普教具进学校;组织机器人特长生开展创客集训活动。
(二) 考核指标。
1.组织 2021 年全省性创意机器人竞赛活动;
2.培训中小学校教师不少于 400 人次;
3.组织创意机器人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活动参与师生总数不少于 7000 人次,其中,资助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校园科学馆(室)开展教育活动,参与师生不少于 3000 人次;
4.开展创意机器人进新疆(或西藏)活动不少于 1 次;
5.开展创意机器人创客集训活动不少于 1 次。
(三) 资助方式。
定向委托广东省科技馆研究会承担,事前立项,支持强度每年 100 万元,持续支持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