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深圳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第三。图为大沙河生态长廊。
8月22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今年第二季度深圳环境状况公报。二季度,深圳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9天,PM2.5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低水平。据悉,上半年,深圳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第3位。
空气优天数比上年同期增加7天
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19-110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68天,比上年同期增加7天;Ⅱ级(良)的天数为21天,比上年同期减少6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9天,占总有效天数(91天)的97.8%,比上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上年同期均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创深圳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低水平。此外,一氧化碳平均浓度比上年同期上升0.1毫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期持平。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高级工程师兰紫娟介绍说,上半年深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3位。上半年深圳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是因为去年加大力度实施的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的成效开始显现,同时,上半年深圳气象条件也比较好,降雨增多,有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消除。
茅洲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
二季度,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污染程度明显减轻,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44.5%、47.2%,但水质仍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河口(国考)断面水质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8.6%、0.1%,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径肚(省考)断面水质保持为优,水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观澜河企坪(省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41.6%、44.8%,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龙岗河西湖村(省考)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上升1.1%、2.9%,水质仍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坪山河上垟(省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1.4%、59.6%,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全市其他10条主要河流中,盐田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沙湾河(罗湖)、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福田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其他5条河流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盐田河水质有所改善,沙湾河(罗湖)、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保持为Ⅳ类,福田河水质有所变差,皇岗河和凤塘河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减轻,西乡河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减轻,布吉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新洲河水质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