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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党员干部热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2019-08-20
“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深圳特区报2019年08月20日讯 “人生能有几回搏,现在,拼搏的机会来了,此时不搏更待何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后,深圳党员干部高度关注,大家热议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并纷纷表示,要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更足的干劲,更实的举措让《意见》在深圳这片改革开放的沃土上落地生根,推动深圳在新时代创造新的更大奇迹。
《意见》发布意义不亚于经济特区的诞生
昨天是新的一周首个工作日,在回到工作岗位之后,深圳的党员干部在交流时的焦点话题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基本上每位同事都有外地甚至国外的朋友发来微信、打来电话,向大家了解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情况。”一位公务员介绍说。
大家都认为,这次中央出台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实施的关键阶段,在深圳建市40周年和特区即将迎来建立40周年的关键时刻,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最高级别文件。
这次《意见》的出台,其历史性、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不亚于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而这一条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
多位党员干部谈到,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圳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的特别关怀、特别厚爱、特别期待,必将对深圳新时期改革开放产生重大深远影响,是深圳的历史大事、政治大事、发展大事,让深圳广大党员干部感到非常振奋、非常鼓舞、非常自豪,也感到责任特别重大。
朝着“五大战略定位”目标加速前行
《意见》明确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五大战略定位”,让深圳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奋斗的方向。
深圳市救助站站长潘争艳谈到《意见》发布十分激动,和同事、朋友热烈地讨论着《意见》的内容。她说,深圳经济特区用近40年的时间完成了为改革开放探路、先行先试的历史革命,在《意见》的指引下,必将在过去“杀出一条血路”的基础上,闯出一条更加辉煌的发展新路,担当好“先行示范”的新使命。
新使命要有新担当。潘争艳认为,《意见》对深圳提出了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新要求,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先行示范,这就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贯彻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去。作为一名基层民政工作者,潘争艳说,她将认真梳理好《意见》中关于民生幸福标杆的要求,真正领会中央赋予深圳在民生建设方面的先行示范任务,为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而努力奋斗。
弘扬特区精神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如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弘扬特区精神,把中央的一系列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是深圳广大党员干部讨论的焦点话题。
“我们已经开始认真学习《意见》,结合现在的工作,着眼未来,看看从哪些方面能继续改革创新,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设中去。”市政协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告诉记者,大家感觉到又一次迎来了干事创业的火红年代,干劲十足。
法治城市示范是《意见》赋予深圳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李振河谈到,《意见》中关于法治建设的多处阐述与他的工作息息相关,让他感觉到大有可为。而更好贯彻落实,则要在吃透《意见》精神后,找准工作突破点、找到更多的工作新载体。
“我们将继续在立法协商上作出更多实践和探索,为深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出更多贡献,也将利用政协的平台,组织更多社法民宗委委员,为深圳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献计出力。”李振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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