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0〕1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0年宝安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利息补贴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2020年宝安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利息补贴(第二批)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日-12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补公示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我局受理异议的科室:产业资金科。
联系人:曾小姐,27660289。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28号海关大厦804室。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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