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深工信规〔2020〕3号)有关规定,经专项审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第二批资助计划下达你们。后续贴息资金将按月根据实际支付利息情况分批下达。
请各商事主体按照已收到贴息资金金额向相应贷款银行提供收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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