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过项目初审、征求意见、合规性审查等程序,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对1个项目给予资助(资助项目详见下表),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9月10日-9月16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和文化产业科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7B03
邮编:518109
联系电话:29561502
电子邮箱:lhqwcb@szlhq.gov.cn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9月10日
上一篇:关于2020年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商协会分项第一批拟支持单位及项目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宝安区2019年增资扩产补贴及2020年股权投资标的企业奖励两个项目拟立项企业名单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