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时长为三年!@自主创业者 每月最高1560元补贴等你来领
2019-11-11
创业场租补贴对象包括八类,补贴时长为三年
深圳晚报2019年11月11日讯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最新一批深圳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目前总数已增加至73家。记者了解到,这73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主要分布在福田、南山、宝安和龙岗区,其中福田区10家,南山区15家,宝安区22家,龙岗区14家,包括天安数码城T+SPACE、赛格众创空间、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厂、南山软件园自主创业孵化基地等众多耳熟能详的创新创业空间。为了帮助创业者更好地实现创业梦,更顺利地推动项目起航,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自主创业者们提供不同等级的创业场租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为1560元/月。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创业场租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场租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总共包括以下八类: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归国人员,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登记失业人员(需为深圳市户籍),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为深圳市户籍),随军家属(需为深圳市户籍),残疾人(需为深圳市户籍)。
在规定类别内的自主创业人员,如能入驻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或租用经营场地的,即可享受创业场租补贴。补贴时长为三年,补贴标准随着年限延长而降低;各类符合条件的创业人群中,大学生群体享受的补贴标准最高。补贴标准最高为1560元/月,最低为500元/月;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详情可关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得。
市人社局提醒,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其初创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并在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首次申请后,应在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连续超过两次未提出场租补贴申请的,将终止享受场租补贴。此外,首次申请后,自主创业人员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扣减相应可享受场租补贴的月份数,且不予补发。再次申请场租补贴时只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缴纳租金的发票。(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