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引进和培育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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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内容
对属于深圳市认定的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符合盐田区产业导向并落户盐田区的项目,可申请引进和培育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招商引资促进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6号)。
三、办理条件
申请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19年7月22日(含7月22日)后获得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的企业;
(二)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统计关系原则上在盐田区,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符合盐田区引进和培育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认定标准。
四、认定标准
对于属于深圳市认定的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符合盐田区产业导向并落户盐田区的企业。
五、奖励标准
对属于深圳市认定的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符合盐田区产业导向并落户盐田区的,对项目所属企业给予市级奖励额50%的配套奖励。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限:常年受理,分批次审批。
(三)联系方式:25359326。
(四)受理地点: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6楼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