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5-36624777
大项目专线:13682333449
产学研合作
高新企业认证
政府资助
知识产权
财税规划
投资管理
首页
关于我们
关于优准
专家团队
服务项目
政府资助申报
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信局
中小企业服务署
市场与技术监督管理局
文体旅游局
南山区
福田区
罗湖区
龙华区
龙岗区
宝安区
光明新区
盐田区
坪山新区
知识产权服务
专利业务
商标业务
版权业务
财税规划
工商服务
财税服务
投资管理
产学研合作
新闻中心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政策动态
联系我们
招聘人才
企业法律顾问
IPO主板创业板挂牌律师
知识产权专职律师
专利代理人
注册会计师
项目申报专员
销售专员
政府资助申报
首页
>
服务项目
>
政府资助申报
>
盐田区
>
政府资助申报
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信局
中小企业服务署
市场与技术监督管理局
文体旅游局
南山区
福田区
罗湖区
龙华区
龙岗区
宝安区
光明新区
盐田区
坪山新区
大鹏新区
其他申报
盐田区引进大型领军企业落户奖励
免费评估
我要申报
一、申请内容
对将总部迁入盐田区的大型领军企业,可申请大型领军企业落户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3号);
(二)《盐田区招商引资促进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9〕6号)。
三、办理条件
申请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2019年7月22日(含7月22日)后,在盐田区新注册或新迁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统计关系原则上在盐田区,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符合盐田区大型领军企业认定标准。
四、认定标准
(一)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 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
(二)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50 亿元的企业;
(三)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
(四)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
(五)在盐田区设立或迁入的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
五、奖励标准
(一)对引进的由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 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3000万元资助;
(二)对引进的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1000万元资助;
(三)对引进的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与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予以500万元资助;
(四)对引进的由深圳市统计局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且上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一次性予以100万元资助;
(五)在盐田区设立或迁入的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参照《盐田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标准予以资助。
同一企业符合上述多项资助条款的,按最高级别进行资助,只补差额不重复资助。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限:常年受理,分批次审批。
(三)联系方式:25359326。
(四)受理地点: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6楼A。
上一篇:
盐田区总部企业认定
下一篇:
盐田区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