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143室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11月23日
名单公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课题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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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何国栋 | 龙岗区支持招商引资专项 项目引荐人 |
2 | 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龙岗区支持招商引资专项 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配套扶持 |
3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龙岗区支持招商引资专项 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配套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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