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
1.分别给予不超过市级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金额的50%,最高10万元配套扶持和不超过市级海外维权资助金额的50%、最高20万元配套扶持。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上一年度获得市级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海外维权资助的科技企业。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