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标准:
1.对获得国家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补。
2.对获得省、市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补
3.对获得区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4.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差额扶持。
以获奖证书及企业落户的佐证材料为准。
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获得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科技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获奖两年内在龙岗区实际运营的企业。
3.在龙岗区落地目正常运作。
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为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曾填报过统计信息的,请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向所在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填报基础信息。
2.若申报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获奖2年内未提交申报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