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我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扶持循环经济和节能低碳产业发展,我办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技术推广类:在节能、节材、环保、再生资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再造、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有技术推广应用的;
产品应用类:在工商业、建筑、交通等领域项目新建或改造过程中,在节能、节材、环保、再生资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再造、可再生能源和新型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应用的新产品;
合同能源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我区工商业、建筑、交通、公共设施等领域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申报条件以《龙华新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扶持暂行办法》具体规定为准;
技术服务类: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为我区循环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的;
技术研发类: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取得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成果;
能源审计类:辖区内企业委托国家、广东省认定的节能评估或清洁生产服务机构进行能源审计,且能源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配套奖励类: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类奖励的新区范围内的项目;
清洁生产类:辖区企业委托广东省认定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自愿实施清洁生产项目,且通过审核验收后的。
二、具体要求
技术推广类、产品应用类、合同能源类、技术服务类、技术研发类、能源审计类等6类项目须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开展,并在申报之日前完成。
配套奖励类项目(含机电能效提升类项目)须在2012年1月1日之后获得市级以上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相关奖励。
清洁生产类项目须在2012年1月1日之后通过市级以上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递交材料窗口及咨询电话
(一)经济促进局
受理技术推广类、产品应用类、能源审计、技术研发类、技术服务类。
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龙华行政服务中心2栋117A办公室,电话:23336022。
(二)发展和改革局
受理合同能源类、配套奖励类、清洁生产类。
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1楼综合窗口,电话:23332077。
联系人:朱小霞;联系电话:23338513
特此通知。
龙华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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