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九条鼓励推广优质工业互联网产品。
资助标准:
(一)本项目采取事后盗助方式,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按项目研发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本项目与“优秀工业互联网APP资助”,按同一项目差额补足方式最高奖励50万元。
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项目需围绕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APP、工控安全等领域,相关成果已实现产业化并投入使用,项目研发投入仅计算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实际发生部分(以发票及支付凭证时间为准)。
(三)电报项目须具有自丰知设产权,并在取得相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四)同一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申报项目投入金额不低于50万元。研发投入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安装调试费、测试/测评/适配/服务费用等不包括差旅、会务、薪酬、基建,装修及市场运营推广等费用。
(六)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七)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