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十三条鼓励专业机构协会企业推广工业互联网。
资助标准:
(一)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经备室在我区举办国际件、全国件、省,市级工业互联网会议、论坛等活动,每次活动按不超过总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主体需是活动的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
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活动需在龙华数字赋能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室。
(三)活动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举办,举办地点在深圳市龙华区,经区政府同意的可在其他地区举办。
(四)活动举办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五)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六)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