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内容
鼓励辖区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获得过罗湖区高企资助的再次认定企业不纳入)。
(三)新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资助金额: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划拨资金、监管和服务。
四、受理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205室 新兴产业发展科。
电话:0755-2566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