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罗湖区登记注册,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有相应研究人才、设施设备和配套经费。
(二)注重选题创新性,如申报项目与近3年来已批准立项研究项目有重复或高度相似性,不予以立项。
(三)立项项目已过结题时间但未申请结题,或未申请延期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四)项目承担单位有3个或以上立项项目已过结题时间但未申请结题,或未申请延期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五)项目申请书填写不完整、不清楚,且未经申报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并盖章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部门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科协办(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7楼171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2185582,1368234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