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包括市对区工业产值分成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先进制造业企业、5G企业(机构)、其他有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等。
二、支持项目
(一)落户支持
项目说明:对新落户福田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总部,根据其在福田区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给予奖励支持,增加值达到1000万(含)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增加值每增加500万元,奖励金额增加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00万元。
申请条件:
1.上年度1月1日后落户福田区的高端制造业企业总部;
2.企业上年度工业增加值不低于1000万元,且本年度工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
3.企业增加值数据以统计局数据为准。
(二)工业经营支持
项目说明:对纳入福田区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本年度单季度工业产值增幅,给予每季度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企业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上年度工业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且本年度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不低于于100万元;
3.企业每年可申请四次,以2020年单季度的工业产值数为准(由区统计局出具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注:申请时效以产业资金申请系统的申报时间为准,若企业未在申请时段内申报,则视为企业自动放弃。
(三)新入库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工业统计的企业,根据工业产值贡献,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上年度1月1日后新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上年度统计工业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3.申请当年属于福田区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库在库企业。
(四)租赁工业厂房支持
项目说明:对福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于上年度租赁自用厂房并开展生产制造的,按照其工业产值贡献给予年度厂房实际租金金额的50%,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违反本规定的,应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取消当年申请租赁工业厂房支持的资格。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租赁的深圳市内厂房且属于自用并开展生产制造;
3.企业上年度综合贡献不低于200万元;
4.年度实际租金经专项审计;
5.工业厂房在享受房租支持期间不得转租,否则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并取消当年申请租赁工业厂房支持的资格。
注:非福田区工业厂房必须提供租赁凭证。
(五)工业投资支持
项目说明:对福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的工业投资项目,且纳入上年度福田区工业投资统计,专项审计后,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的工业投资项目;
2.投资项目已纳入上年度福田区统计局工业投资统计;
3.项目经过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上年度1月1日起项目实际投资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含设备名称、金额、数量、购置时间等内容);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4.城市更新项目不在支持范围内。
(六)技术改造支持
项目说明:对纳入上年度福田区工业技术改造统计的技改项目,经专项审计后,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项目已纳入上年度福田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2.项目经过专项审计。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上年度1月1日起项目实际投资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含设备名称、金额、数量、购置时间等内容);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七)贷款贴息
项目说明:对纳入福田区统计且本年度工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可按其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按其贡献,给予最高30%,最高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申请条件:
1.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本年度企业工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
3.上年度综合贡献不低于100万元。
(八)5G应用推广支持 (事前审批)
项目说明:对5G企业(机构)举办的5G赛事、应用及推广等活动,经事前审批,按照活动实际费用的最高5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项目属于5G企业(机构)举办的5G赛事、应用及推广等活动;
2.项目经事前审批同意;
3.项目经专项审计。
4.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包含以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实申请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同时附项目支出明细表及活动相关发票、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审计单位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内容。
(九)重点项目支持
项目说明:对获批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区政府重点支持的特大、紧缺、关键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十)限制和除外情形
1.本政策中“落户支持”、“工业经营支持”、“5G应用推广支持”可不受上年度纳税总额及同一企业年度支持总额限制;
2.本政策中“5G应用推广支持”可不受统计关系限制;
3.本政策支持资金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
4.注册地或经营地在福田保税区的企业和项目应符合福田保税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应为取得福田保税区企业及项目入区证明(简称入区证)的企业,或者为对园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其他规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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