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
政策内容:
对新引进入户35周岁以下国内外重点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深圳市有关政策落实。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毕业于国内外重点高校(满足QS世界大学排名、THE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ARWU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四大榜单中仟意一个榜单前150名或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并以该学历首次办理深圳人才引进。榜单排名以申报年度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数据为准。本市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和市外高校在本市设立的研究生院和分校区,可以与本部同等对待。双学位,限指申请人获得国内外重点高校同一学历层次颁发的两个独立学位证书。
2.人才引进时间须为2025年3月25日及之后,引讲时年龄35(含)周岁以下。申请人应在人才引讲之日起24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首发、续发补贴均须在24个月内由同一申报单位提出)。2025年3月25日(不含)之前办理人才引进入户的硕士毕业生依然适用原政策执行。
3.人才引进须通过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次办理,引进时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人才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人才引进时间以首次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日期为准。
4.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已完成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深圳。首发申请时,须在申报单位工作目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续发电请时,须仍在该申报单位工作目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申报单位须与首次申请的申报单位保持一致。在该申报单位工作目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也可一次性申领全部补贴。学历、引进身份等条件以办理引进手续时核准的信息为准;
5.未享受同类深圳市、区级人才落户补贴政策。
一)申报单位条件:
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的单位。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贴,对其中获得双学位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生活补贴。
新引进入户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清,补贴资金原则上分两次审核发放至个人账户,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连续工作满3个月),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连续工作满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