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
政策内容:
动态遴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中具有引领作用的青年领航创业团队,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价值2000万元的综合支持。
资助标准:
对创业项目给予创业资金资助最高500万元。(区科技创新局受理)另,符合条件的可获得:
(一)区属创投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支持;(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受理)
(二)保障性租凭住房补租配额最高5套,配相配额最高5套:(区件房建设局受理)
(三)按租金市场价的最低30%申请最高1000平方米创业空间:(区企业服务中心受理)
(四)根据所创办企业发展情况发放一定数量"南山领航卡”,给予企业内持卡人子女入学、安居保障、健康医疗、金融服务等政策待遇。(区人才工作局受理)
已经获得市有关人才政策服务、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计划等同类人才创业支持的,按照择高不重复进行支持。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南山区合法经营县主要经营领域属于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南山区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创始人需满足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获得上一年度世界大学四大排名榜单(QS世界大学排名、THE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ARWU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任一榜单前150名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自身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创办企业时间在三年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市有关人才政策服务条件;
2.曾在创业项目所在行业内的领军企业有3年以上高级管理职位或核心研发职位工作经历;
3.创办企业已获机构投资1000万元以上;
4.创业项目为近三年“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中国创翼”"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所在行业全国性专业赛事或国际同等级别赛事中获金、银、铜奖(或相当于前三等奖项,或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总决赛等奖的项目;
5.创业项目具备显著的行业创新价值和技术前瞻性,申报人及其团队在相关领域已形成具有行业引领性的技术突破,在业内有较强影响。
(二)特别优秀并经创业项目所属区产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可适当放宽申报要求。
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