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在南山区举办的国际性/全国高水平体育竞赛,每个项目按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给予办赛资助。
设定依据:
为引进高端体育赛事,提升南山区国际化发展水平,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其他除外情形的,由资金主管部门在产业扶持政策措施或其操作规程中另行作出明确规定;
5.申报主体需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3.已获得区政府办赛资金支持的赛事。
申报类别:
对经我局备案同意,符合南山区经济发展趋势,有助于建设体育强区的高端体育赛事,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一类赛事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补贴,给予二类赛事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一)一类赛事: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帆船、马拉松、冰球、无人机、电子竞技。一类赛事中涉及奥运会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杯赛、公开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补贴,其余的赛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每个赛事类别按照百分比计分,最终补贴金额为:补贴上限金额*百分比,计分不足60%的不予资助。具体赛事类别见附件操作规程。
(二)二类赛事:赛艇、国际象棋、围棋、象棋、三人篮球、五人足球。二类赛事中涉及奥运会参赛资格或积分的世界锦标赛、杯赛、公开赛等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其余的赛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每个赛事类别按照百分比计分,最终补贴金额为:补贴上限金额*百分比,计分不足60%的不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