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和《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及市政府明确予以支持的项目单位,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2.对特定知识产权项目具有研究分析的基础和继续研究分析的能力;
3.具有从事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相关工作的人员和能力;
4.能为本行业知识产权提供公共服务。
5.近二年内因其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得申报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
重大专项项目资助的申请人还应具备各具体项目申报说明中规定的条件。
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应具备对我市数字作品授予时间戳并对数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受理的技术设备和技术能力。
二、申报范围
1.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为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全球领先的创新之城,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有关要求,以下项目确定为2018年度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1)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和导航项目;
(2)我市高质量专利的分析和培育项目;
(3)我市军民融合技术领域的专利预警分析项目;
(4)我市重点商标品牌预警分析项目。
2.知识产权重大专项项目
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本市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以下项目确定为2018年度重大专项课题:
(1)自贸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服务重大专项;
(2)深圳市区域品牌推广重大专项;
(3)深圳市知识产权智库建设重大专项;
(4)深圳市知识产权投融资“加油”计划重大专项;
(5)深圳市商标品牌示范基地推广项目重大专项;
(6)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重大专项;
(7)知识产权运营展示推广重大专项。
3.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主要是数字版权备案系统的开发与运营等。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以上申报方向,拟定具体申报题目,每家单位最多申报两个题目。
三、资助标准
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公共服务项目,每项不超过30万元,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2家,每家不超过10万元。申请人申报项目时应注明请求资助的金额及配套的资金。
四、说明
1.对产品产业专利分析的成果建立预警数据库并可持续更新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2.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龙头领军企业、行业协会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五、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25-27号窗口, 联系电话:88127758。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83070575。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业务联系人:邓爱科,8307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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