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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遴选2017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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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遴选2017年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7〕28号)要求,我署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管理营销模式新颖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现将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7〕10号文所规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和投资能力较强、发展战略清晰、规模增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优先遴选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

  (一)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单项冠军”企业。

  (二)企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三)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

  (四)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科技成果标准化程度高,具有发展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中小企业。

  (五)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具备良好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是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的重点骨干企业。

  (三)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四)近两年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五)企业上年末的总资产: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六)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七)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均达到20%以上。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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