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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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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资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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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市的企业(含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重组方式包括上市公司收购、借壳上市以及换股吸收合并等。外地上市公司,仅限于在国内沪深两市上市的企业,不包括境外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
申请条件: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在完成重组后一年内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市,且迁入公司符合深圳市的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3: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市满一年;
4:企业完成重组外地上市公司的时间在2012年至2016年间。迁入我市的上市公司2016年度在深圳市的纳税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5:未获得过深圳市总部经济企业奖励与补助。
资助金额:500万
申请时间:2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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