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扶持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扶持产业:海洋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支持领域:支持申报单位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对实现我市相关产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关键性推动作用,夯实产业基础、完善支撑条件、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配套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的项目。
(二)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
扶持产业:海洋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支持领域:支持申报单位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公共交易、科技信息、检验检测、人才培养、宣传推广、应用示范、诚信建设、统计分析、决策咨询、专利和标准制订、园区配套等服务,并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打造和打通各类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公益性特点的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或公共服务园区,建设产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
(三)市场准入扶持计划。
扶持产业:海洋产业。
支持领域:支持申报单位为开拓国内外市场,保障其技术、产品及服务符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上市要求,获得各类市场准入注册、认证和许可的项目。
(四)现代农业和海洋生物产业扶持计划。
扶持产业:现代农业、海洋生物产业。
支持领域:支持申报单位开展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基地(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项目建设,农业生物育种、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繁育推广,海洋生物和农业生物等领域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生物产业发展。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根据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滚动安排。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
(一)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海洋产业:事前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新一代信息技术:事后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流动资金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0%。
(二)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市场准入扶持计划:事后资助,根据核定的项目费用实际发生额予以资助,并受年度资助总额控制。海洋产业领域获得权威认证的,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现代农业和海洋生物产业扶持计划: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且资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
三、申报与审核流程
申报流程:企业自主申报、部门审核(包括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考察等)、新兴高技术产业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
(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在线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扶持计划申请书。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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