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规〔200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的认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审批内容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2.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需重新认定
3.申请认定的企业均需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四、审批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联 系 电话: 88127373、88102193,88100075。
(三)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8-28号窗口。
五、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六、审批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认定文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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