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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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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自由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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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象
全领域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申请单位的在职研究人员,原则上要求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
3: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技术人员推荐。
4:项目申请人微博士后在岗人员的,合作导师需为该项目组成员之一。
5:对从事基础前沿研究的高层次人才,予以优先支持。
6:医疗卫生类项目需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
7:申请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单位权限1个。
8:申请人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内容将做为合同内容生成依据。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 项目申请人主持和参与基础研究类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结题;
(2) 项目申请人有国家、省、市级项目申请延期尚未验收的;
(3) 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 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并已获得市科技计划立项的。
 10:申请单位曾违反《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资助金额:<50万元
  申报时间 :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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