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对事先在科创局备案的,外引后已在福田区注册,2013年在福田区纳税在300万元以上,经国家或深圳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
结束时间:申报条件:为区政府支持的科技园区提供食堂配套服务的企业,申请企业必须满足在福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满一年的条件资助金额
结束时间:申报条件:对参加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由深圳市政府主办)获奖的个人或团队于获奖后两年内在福田区注册落户的企业,可申请企业成立后
结束时间:申报条件:入驻区政府支持的科技园区(即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上沙创新科技园、深圳市福田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保税区基地、深圳市福田区
结束时间:支持对象注册在福田区并入驻在福田区的深圳市特色科技园、区政府支持的专业科技产业园的科技企业、技术服务类企业、创意设计企业、工业设计
结束时间:申报条件获得国家认定或省、市、区支持的各类科技园区的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申报项目需事先在区科创局备案,经区政府同意,同时满足以下
结束时间:申报条件由区科创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区政府支持的专业科技园区(孵化器)的园区管理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评分,根据评分
结束时间:申报条件:1、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期间,福田辖区内专业科技园区所获的国家认定或省、市支持的各类专业园称号,同一级别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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